据新华社授权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摘要,公益性殡葬服务正式被纳入“十五五”规划109项重大工程项目之一。该项目归类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板块中的“社会关爱服务提升”类别,与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退役军人优抚及烈士褒扬、残疾人服务等项目并列。其核心目标在于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大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建设力度,切实推动实现“逝有所安”。
与此同时,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从立法层面进一步强化了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将相关内容明确写入《条例》总则,确立了“坚持公益惠民、文明节俭、绿色生态,完善殡葬服务,深化殡葬移风易俗”的殡葬管理方针,并从法律高度明确了殡葬事业作为公益事业的基本属性。
基本殡葬服务是由政府主导、面向全民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存放及生态安葬等项目,其核心要义在于保障每一位公民享有体面、文明、节俭办理丧事的基本权利。
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意义重大而深远:它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实现“逝有所安”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牢牢守住殡葬事业公益属性的制度基石;更是解决殡葬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殡葬服务文明规范与便民惠民水平的治本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