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备案申请;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在提供服务前向延庆区民政局完成备案。
三、备案流程
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组织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资质证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明码标价公示情况等材料;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延庆区民政局,现场填写相应备案登记表。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59号,延庆区民政局319室。
联系人员:孙建
咨询电话:010-69177013
附件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延庆区民政局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