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强化殡葬服务项目管理,为群众提供公平、节俭、优质服务,近日,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重庆市殡葬服务项目目录》及相关规定,通过分片区实地调研、走访座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经深入调研和论证,坚持公益属性、文明节俭、移风易俗原则,对殡仪服务、安葬服务的11大类25小项的服务内涵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丧葬用品实行进销差价(率)管理,起草形成了《重庆市殡葬服务项目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服务指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

《服务指南》共分为6章。第一章阐明了目的、适用范围和概念。总体要求是强化殡葬服务项目管理,提供公平、节俭、优质的服务,维护治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殡葬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第二章殡仪服务项目,明确殡仪服务项目为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遗体长途接运、遗体殡殓、特需殡仪服务等八项内容,并对其服务内涵、服务标准进行明确。第三章安葬服务项目,明确安葬服务项目为生态安葬、骨灰堂格位安葬、公墓墓(格)位安葬等三项内容,并对其服务内涵、服务标准进行明确。第四章丧葬用品,明确了丧葬用品的范围种类,并实行进销差价(率)管理,规范了殡葬服务机构经营行为,杜绝天价销售、捆绑销售等行为,维护了群众利益。第五章监督管理对实施网络集中公示、明码标价管理、规范公墓建设收费行为等提出要求,并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第六章附则,明确《服务指南》解释权等内容。

在殡仪服务项目方面,《服务指南》明确,一是遗体接运包括遗体收殓、抬运和殡仪车接运服务。二是遗体存放指殡仪馆以低温冷藏方式保存遗体(一般不超过3日),含遗体进(出)冷藏设备。需要延期存放的,丧属或者遗体移交方应当在殡仪馆办理延期存放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延期存放费用。三是遗体告别包括守灵告别厅使用、穿脱衣、花圈租赁服务。四是遗体火化指用火化机对遗体(含胎儿)或遗骸、残肢进行焚化,含入炉、火化、骨灰拾捡、骨灰装盒(含坛、袋)等服务。五是骨灰寄存指殡仪馆提供的骨灰暂存服务(一般不超过1年)。六是遗体长途接运包括遗体长途接运和国际接运。七是遗体殡殓包括遗体清洗、遗体整形、遗体防腐、遗体化妆。八是特需殡葬服务包括鲜花布置、数字影像布置、花篮(花架)租赁、数码影像制作、定制殡仪服务、代客祭扫。

在安葬服务项目方面,《服务指南》明确,生态安葬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采用不占土地或土地可循环使用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骨灰堂格位安葬指以骨灰堂格位形式一次性提供安葬骨灰服务,包括骨灰堂格位使用和维护管理。公墓墓(格)位安葬包括公墓墓(格)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其中,公墓墓(格)位维护管理费含日常维护、清扫、修补、管理等发生的费用。

在丧葬用品方面,《服务指南》明确,殡葬服务机构应提供文明、环保、可降解丧葬用品,不得销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销售的丧葬用品实行进销差价(率)管理,进销差率控制在40%以内且进销差价不超过1千元;对普惠型丧葬用品,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低执行进销差率。已包含在殡仪和安葬服务项目中的丧葬用品,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服务指南》还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殡葬服务机构应按规定公示服务内容,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信息,销售丧葬用品还应公示丧葬用品名称、产地、等级、材质等内容。民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督促殡葬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殡葬服务机构应采取“清单式”服务供群众自主选择。提供多种“套餐”方案服务时,至少须提供仅包含“基础服务项目”在内的保底套餐,同时提供与套餐内容完全一致的单项服务项目清单,不得限制丧属选择套餐或单项服务的权利。“套餐”方案总价应低于各单项价格之和。三是殡葬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引导群众理性自愿选择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捆绑、诱导丧属消费,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限制或变相强制丧属购买本机构的丧葬用品。不得限制丧属自带和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丧葬用品。畅通收费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四是所有收费项目应当在“渝逝有安”数字应用平台集中公示,逐步实现线上签订《殡仪服务合同》《安葬服务合同》等功能,提供电子《火化证》《安葬证》等服务。五是严厉打击超规定面积或变相超规定面积建墓行为,禁止使用高档石材、贵重金属等材料,严禁以名人墓、艺术墓等形式建设硬化大墓,不得将墓穴通道、周围空地或绿地等计入墓位面积变相提高公墓销售价格。六是民政部门应当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指导殡葬服务机构按照行业标准和项目规范提供优质服务,密切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