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咸阳市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殡葬服务设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与建设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及城乡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殡葬事业发展取得明确在成效。但随着城市的发展以及人口结构的变化,现有的殡葬服务设施在布局、规模和服务能力上逐渐难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为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加强殡葬设施用地规范管理,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结合咸阳市实际,特编制《咸阳市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原则

公益优先,以人为本。坚持殡葬服务设施的公益属性,优先布局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设施,满足群众基本丧葬需求;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注重殡葬场所的景观设计,营造庄重、安宁的环境。

节约集约,绿色生态。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倡导骨灰撒散、深埋、壁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减少土地资源占用。

城乡统筹,分区施策。构建“市级—县(市区)级—镇(街办)级—村级”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的四级殡葬服务设施体系,形成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网络;结合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自身条件与特点,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径。

适度前瞻,动态管理。根据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趋势,结合服务期限,预留殡葬服务设施扩建用地,确保长期适用性;开展规划动态维护、完善实施机制,通过优化调整近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等方式,确保各类殡葬服务设施在详细规划中能精准落地。

文化引导,移风易俗。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尊重传统丧葬习俗、倡导文明节俭治丧,树立殡葬新风尚;通过政策引导和社区宣传,逐步转变厚葬薄养、盲目攀比等旧俗观念。

三、规划范围、期限及对象

本次规划范围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一致,为咸阳市行政辖区(不含西咸新区直管区域)范围,总面积9705平方公里,辖2区2市9县,分别为: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永寿县、彬州市、旬邑县、淳化县和长武县。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4年,近期目标年为203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结合殡葬服务设施以20年为使用周期的要求,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的殡葬服务设施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墓(包含城乡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及回民公墓)、骨灰堂四种类型。

四、规划目标

加快咸阳市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市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殡葬服务设施,对其数量、规模和布局进行统筹安排,保障殡葬服务设施用地空间,优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殡葬事业的良性发展,真正实现“民生需求与资源节约、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空间落位与动态管控相结合”的多元目标,推动咸阳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