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侨胞指定居在海外的保留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长期以来,海外侨胞在侨居国同当地人民和睦相处,共同辛勤劳动,用血和汗水开发了当地的资源,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海外侨胞
 
根据有关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华侨和港澳同胞墓地,原则上迁入当地的公墓(包括华侨公墓)。对一些重要的知名爱国人士和重点侨务工作对象的祖墓,原则上予以保留,具体对象宜从严把握,必须由省侨办和主管港澳事务的部门提出名单,报省政府批准。
 
对被保留的坟墓,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发布后建造和修复的,超出面积、扩大规模的部分要予以清理。

习近平同志曾明确了几千万海外侨胞与中国人民关系的实质,解释说:海外侨胞和国内民众都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大家庭的成员,流淌着共同的血脉,承载着共同的文化,海内外中华儿女长期以来共同秉承中华民族的传统,共同承担中华民族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