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公益性公墓的主体是村民委员会,公益性公墓是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成立的,属于合法公墓,服务对象是本区县的居民,只能销售给本区县的居民不得销售非本区县的居民。北京的经营性公墓的经营主体是殡葬事业单位,是由北京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可引入社会资本,由市民政局审批,经营对象没有限制,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购墓要求,凭借火化证明或者其它有效的证明文件都可以购买。
 
公益性公墓照片

    公益性公墓由区县民政局批准后,属合法性公墓。可以理解为公益性公墓主动对公墓所在区县外开展经营活动均属超范围经营行为。
 
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建立经营性公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或民政部批准。经营性公墓也是合法公墓。
 
经营性公墓须经当地政府同意,在土地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经营性公墓严禁预售、炒卖墓位、传销等违规销售活动。
 
北京市目前拥有经营性公墓33家,公益性公墓近100家,如果还不是很清楚您可以拨打来选墓网的电话400-680-1970详细了解一下北京具体哪些是经营性公墓哪些是公益性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