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营性公墓价格是怎么规定的?经营性公墓墓位,是指经营性公墓用于安葬骨灰的传统墓的墓穴、墓基、墓碑,骨灰自然葬的安葬穴位,骨灰墙、廊、亭等立体安放的骨灰格位。经营性公墓的墓位价格包含墓穴租赁费、墓穴管理费、墓地工料费和安葬费等费用。墓穴租赁费和墓穴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目前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1〕351号)进行收取。墓地工料费和安葬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

经营性公墓

1.价格调控

按照“分类管理,总量控制、中低档为主”的原则进行价格调控。经营性公墓运营单位要提供品种丰富的墓位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安葬消费需求。应当按照高、中、低档设置不同价位的墓位供用户选择。以各经营性公墓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确定的墓位价格的平均水平为标准,高于标准值30%以上的为高价位,低于标准值30%以下的为低价位,在标准值上下30%区间的为中价位。中、低价位墓位的供应量不得低于本公墓墓位总供应量的70%。

2.惠民政策

全市各经营性公墓均应提供万元以下双穴或双格位的骨灰安置设施,设施数量占当年全园销售墓位总量的5%。鼓励殡葬消费者采用骨灰自然葬、骨灰立体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葬法。重点优抚对象和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免费提供骨灰立体安葬,向本市亡故居民提供骨灰立体安葬补贴。